在园林的施工过程中
高二那年,疯狂的痴迷《萌芽》,想象着高考结束的那一天,我也要和书中的女子一样,扎四个耳洞。一边一个,用来纪念我的文综,一边三个,用来纪念我的语数外。只是高考后,没有理想的成绩,也没有了曾经这一豪放的想法。才不过一年的时间,人,似乎就这样被岁月给沧桑了。
复读的时候和朋友约定十一放假一起去打耳洞,问过很多有经历的同学,她们都说不疼,于是真的跃跃欲试。只是临到放假的那天我还是背着书包溜了,做了放飞鸽子的逃兵。
返校的那一天,不甘不愿的两个朋友还是把我拉了出去,当她们笃定的对我说不疼的时候,我彻底的下了决心。但是当枪打下的那一刻,我只差没从地上跳起来,谁说不疼,分明欺骗我!因为一心觉得打一个耳洞是男同胞的“专利”,于是强忍慢性荨麻疹为什么难以治好着,让自己的耳朵“错误”了两次。
而后,是一段肠子都悔青了的日子。化脓,流血,然后结痂,周而复始。
有了长久的疼痛,到彻底长好的那一天,高兴和欣喜却胜过了从前的痛苦,于是开始喜欢这两个“破洞”。在精品店里狂选耳钉,然后和朋友彼此要对方买给自己,常常是谁也没为谁买,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流走了。
大学了,极力怂恿身边的一个好朋友去打耳洞。所没想到的是我反而又从新让自己去经历了曾有过的苦难。常常会不小心把它弄得流血了,却不知道我为何那般执著,执意的让它疼痛,却不肯取下耳钉任其长好算了。或许有了开始的记忆,放弃毕竟可惜吧。
仔细想想,复读时的我们三个,如今是一个人打了一个,另外一个打了两个,到了我就成了三个,一,二,三,多好。
去饰品店,不知是出于固执还是倔强,坚持要说那大圈圈的耳环好看,大概是因为它有一份刻意彰显的成熟。然而当朋友买给我后,她们都说难看的时候,我开始没有了戴的勇气。对着镜子笑了,那一刻我想到了一个名词——野人,哈哈。
一个人最难战胜的是自己,当我说服自己的那一刻,我还是戴上了那对耳环,走在校园,招摇过市。用手撑着头的时候,常常就会把手指穿进了那个环,遗忘的感觉就在这瞬间被拾回来了。说不清是不是我已经习惯了它的存在,才会遗忘了它其实时刻都在我的耳朵上。
曾经,我老以为自己羽翼丰满,所向披靡。可是当我看到耳朵上的“千疮百孔”时才明白,我不过是在刻意装扮熟稔和深沉罢了,却不知它疼痛时反而泄露了我的稚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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